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
月2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
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
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受让小贷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资本和资金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浙江省具有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小额贷款市场需
求大等特点,结合富春环保在当地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此次受让小贷公司股权,有助
于将小贷公司做大、做强,同时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
影响力。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1号《审计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99.80万元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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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后实施本次受让的资金支付计划。公司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
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
了审查意见。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
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斌、孙庆炎、郑秀花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易尚需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若审核
不通过,则本次交易终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受让富阳
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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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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