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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79 深市 富春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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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09-18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4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9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7
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
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840.20万元、超募资金利息814.41万元以及自有资
金7,345.39万元,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公司监事会已
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
事项出具了保荐意见。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斌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事宜,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12年9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斌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事宜,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斌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
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后,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事宜,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本议案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