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2
月0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独立
董事毛惟德先生因在国外出差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高宝玉先生代为表
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
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购置长安大厦商业写字楼25-26层房产用作公司研发中心实
验和办公场所,总价为2564.68万元。该项目将对创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购买本项房产所需资金将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创建国家认定企业
技术中心项目资金支付。
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夏春良先生、吴时军先生、刘皓先生、李文哲
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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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微生物连续化生产丙烯酰胺技术改造项目的
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7,000万元在原有微生物法丙烯酰胺生产技
术和产能的基础上,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级连续化生物反应和分离耦合
生产新工艺,实施微生物连续化生产丙烯酰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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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
合资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合资公司天津
博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增至
6,000万元,其中宝莫(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470万元,以解决
博弘化工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力争项目早日投产,尽快实现效益。具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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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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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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