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项目是为了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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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东毅 孙敏 胡继荣
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