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8-00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18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侯伟先生及副总裁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未减持告知函》,侯伟先生及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
一、股东持股及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侯伟先生及副总裁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不超过10,74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3%),【详见2017年9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经确认,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侯伟先生及副总裁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2017年12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实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侯伟先生及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未减持告知函》,侯伟先生及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股东 持股情况
名称 职务 数量(股) 占总股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比例
侯伟 副董事长、常 54,487,766 8.76% 未减持
务副总裁
李惠钦 副总裁 1,160,990 0.19% 未减持
万孝雄 副总裁、董事 1,839,000 0.30% 未减持
会秘书
合计 - 57,487,756 9.25%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侯伟先生及李惠钦女士、万孝雄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未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