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证券代码:002474 公告编号:2014-03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乙方”)于近日收到与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务司(以下简称“质检总局通关司”,或者“甲方”)
签订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服务总线开发集成技术开发合同》。公司已
分别于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4-023)、《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公司受质检总局通关司委托,遵循《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按照E-CIQ主干系统的技术体系标准,进行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服
务总线开发集成工作。同时提供企业服务总线软件至少三年原厂商产品服务和在
三年维护期内该软件产品的升级版本,且该软件包提供的授权在中国电子检验检
疫主干系统项目内使用不受限。
2、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建设总工期:2个月
(2)合同费用总额: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元)
(3)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超过本合同付款条
件规定期限两周后,每迟付一周,支付迟付款额的0.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迟付款额的10%。
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验收日期前移交系统,每延迟一周支付合同价格的0.5%
的违约金,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迟移交系统金额的1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
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
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
机构。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中标总金额为1,980,000.00元,占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0.33%。
公司本次承建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服务总线开发集成项目,充分体现了公
司在质检信息化领域的研发、创新实力。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巩固与提
升公司在质检行业信息化领域的影响力,并推动公司在该战略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
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质检总局通关司和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