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8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共计 11,235.06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中的部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92,148,50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937.15 元,
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2,869,902.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31-00009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在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实施地点上,将郑州项目调整为漯河项目,将沈阳项目调整为泉州项目;在实施方式上,将部分项目中的租赁土地计划变更为自购土地;在资金使用计划上,为了更好地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则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及信息
一体化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余额
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159,405.73 154,795.00 97.11% 14,331.73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51,713.27 51,713.27 100.00% 0
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 33,540.00 34,284.72 102.24% 62.19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 22,140.99 22,140.99 100.00% 707.24
合计 266,799.99 262,933.97 98.55% 15,101.17
注:1、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共计11,235.06万元(具体金
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9002468 6.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松江支行 574903598710503 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 77480188000069291 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营业部 1001742229300034785 12.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10564400000033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787 899.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788 154,048.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889 53.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789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857 243.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791 463,073.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926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179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3509 328.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450000000852 306.8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95240078801800000264 621900.2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95240078801800000265 7,072,124.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95240078801800000266 142,696,090.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50183360000003136 2,573.35
合计 151,011,660.57
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即将实施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16 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1,235.06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中转仓配一体化是公司实现中转布局“一盘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推进智能化仓储、集约化运输、自动化分拣、密集化末端及数据化运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部署的科学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方案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