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12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相关方重大资产购买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NutrienLtd.间接持有的SociedadQuímicayMineradeChileS.A.已发行的A类股62,556,568股,总交易价款约为40.66亿美元的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程中,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提供资料 上市公司 1、承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
真实性、 及全体董 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已完成
准确性、 事、监事、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
完整性 高级管理 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公司
人员 承诺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所有本人签署的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
为真实的,本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的投资者或者参与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赔偿责任;
3、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
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
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公司的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联关系 及全体董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 事、监事、相关规定,公司、下属企业及全体董事、监事、 已完成
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人员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占用 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存
/关联担 上市公司 在天齐锂业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履行中
保 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或天齐锂业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摊薄即期 及全体董 3、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
回报填补 事、监事、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履行中
承诺 高级管理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人员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本
人出具的承诺进行调整的,则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
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情形;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3、除报告书披露的情形外,公司及公司现任
合法合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
情况 上市公司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履行中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其他
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4、公司在参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
中,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明情形,不存在违
上市公司 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
合法合规 全体董事、条规定的行为;
情况 监事、高级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履行中
管理人员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3、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
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
幕交易行为;
5、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的情形,不存在正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
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除控
股股东/实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际控制人 完毕期间,如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