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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6 深市 天齐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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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5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4-04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齐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467,966 股 2022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含),该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3,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90.666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133.3333 万股,约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和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和《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9)。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178.0366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112.90 元/股、最
低价为 109.70 元/股,均价为 112.3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98.50 万元。本次股份回购
事项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312,400 股公司股票(含 25 万股预留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0 元/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312,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67,96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

    二、本次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等因素,公司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467,966 股 2022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
未来战略发展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 2022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 467,966 股 2022 年回购股份的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 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