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02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龙泉
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持有的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办理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将前述股权过户至原告名下;
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原告股东与被告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了《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协议约定:被告对原告增加注册资本 300.01 万元,取得原告 22.39%的股权。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增资的全部对价,包括:1、被告持有的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彩量”)100%股权;2、被告持有的对上海宗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现金 3,000 万元。
《增资协议》签订之后,被告成为了原告的股东,持有原告 22.39%的股权并办
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原告的合同义务已完成。然而,距今已一年半时间,被告却未将北京彩量的股权过户给原告。
原告认为,《增资协议》合法有效,原被告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被告未将北京彩量的股权过户给原告,违反了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权利。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判如诉请。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本次诉讼事项的结果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起诉状》。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