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根据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本人陈志雄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司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陈志雄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