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于2018年9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不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是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之内。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20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10%;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11亿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11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11亿股。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区间约为277.78万股至1.11亿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区间约为260,175.60万股至271,008.93万股,相比目
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区间约为277.78万股至1.11亿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团队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股) (元/股) (万元)
黄丽辉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 18.60 74.39
赵伟 董事、副总经理 68,700 18.95 130.19
关赛新 董事、副总经理 32,000 18.80 60.16
罗勇辉 监事会主席 43,800 18.36 80.43
宣利 监事 36,200 17.00 61.54
海江 监事 27,500 18.20 50.05
谭振林 总经理 52,100 19.20 100.03
郭剑 副总经理 64,600 15.50 100.13
唐根初 副总经理 33,900 17.72 60.07
孟锴 副总经理 26,400 18.96 50.05
肖燕松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10,100 18.17 200.01
李素雯 财务总监 29,000 18.81 54.56
核心管理团队 1,081,100 18.69 2,020.21
合计 1,645,400 18.49 3,041.81
2018年9月14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股) (元/股) (万元)
黄丽辉 董事、副总经理 55,000 12.76 70.18
赵伟 董事、副总经理 79,200 12.71 100.64
宣利 监事 55,100 12.71 70.03
肖燕松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5,000 12.78 70.29
孟锴 副总经理 55,100 12.72 70.10
李素雯 财务总监 55,000 12.76 70.17
核心管理团队 55,000 12.78 70.29
合计 409,400 12.74 521.69
除上述两次增持之外,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