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
2、欧菲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50,000万元,筹集资金总额为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持有人自筹。
3、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欧菲7
号)实施,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欧菲7号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
和持有欧菲光股票。
4、欧菲7号计划成立时的预计规模为50,0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设立
优先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为欧菲7
号优先级份额的权益提供担保。
5、欧菲7号以直接或者间接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欧菲光
股票。董事会获得实施持股计划授权后6个月内,欧菲7号直接或者间接购买欧
菲光股票。
6、本计划对员工持股份额规模的测算是以2017年11月24日收盘价 23.01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持股计划总股数为 21,729,682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占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80 %,总份额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任一持有
人持有份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日期及份额规模
仍存在不确定性。
7、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一、释义......3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4
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4
四、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5
五、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5
六、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6
七、《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主要条款......6
八、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7
九、公司融资是本计划的参与方式......8
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8
十一、其他事项......8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欧菲光、公司、本公司 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指欧菲光股东大会通过的欧菲光员工
持股计划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2017年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参加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管
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持有人会议 指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代表 指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
举产生的代表人
欧菲7号计划、欧菲7号 指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欧菲光股票 指欧菲光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即欧菲光A股
委托人 指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 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共
770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
人,具体为董事黄丽辉、赵伟、关赛新,总经理谭振林,副总经理郭剑、唐根初、孟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燕松、财务总监李素雯,监事罗勇辉、宣利、海江。
确定的标准是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名,董事长批准。
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上述参与人员自筹。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25,000万元(次级份额),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的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800 23.2%
2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19,200 76.8%
- 合计 25,000 100%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施,并委托云南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欧菲7号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欧菲光股票。
欧菲7号计划份额上限为50,000万份,按照1: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
级份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为欧菲7号优先份额的权益
提供担保。
欧菲7号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
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欧菲光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欧菲7号
将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欧菲光股票。
欧菲7号计划的规模上限50,000万份,以公司 2017年 11月24日的收盘
价 23.01元测算,欧菲 7号计划所能购买的欧菲光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2,172.97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80 %。
四、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欧菲7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欧菲光股票的锁
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至欧菲7号名下并经公司公告时起算。
2、欧菲7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持有人承诺将其持有的欧菲光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欧菲光所有。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欧菲7号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持有人代表,并授权持有人代表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持有人代表权利。包括: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信托机构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信托管理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负责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6)办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薄记建档和继承登记;
(7)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六、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欧菲光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七、《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主要条款
1、信托计划名称:欧菲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目标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为50,000万份,按照1:1 的比例设立
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次级份额。
4、存续期限: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限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的24个月,
终止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24个月的当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5、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受益人根据本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受益权。受益权并非受托人做出的对该权利可能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利益分配的承诺、保证、保障、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