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6月21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02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45.43万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5元/股;
6、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菲光”)完成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4 年 5 月10 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645.43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02 人。
(四)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量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
(万股) 比例
1 黄丽辉 副董事长、总经理 130.00 3.57% 0.04%
2 蔡雪朋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2.74% 0.03%
3 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45.00 1.23% 0.01%
4 刘晓臣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10% 0.01%
5 曾兆豪 财务总监 100.00 2.74% 0.03%
6 李应平 副总经理 100.00 2.74% 0.03%
7 姚飞 副总经理 90.00 2.47% 0.03%
8 周亮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0.00 2.74% 0.03%
9 谭振林 副总经理 56.00 1.54% 0.02%
10 申成哲 副总经理 80.00 2.19% 0.02%
11 叶清标 副总经理 80.00 2.19% 0.0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1 人) 921.00 25.26% 0.28%
1 高宏博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100.00 2.74% 0.03%
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624.43 71.99% 0.81%
(190 人)
合计 3,645.43 100.00% 1.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包括两个层面:分别为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1、上市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35,000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是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若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以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之后,对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C(含 C)以上”与“D”两档。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达到“C(含 C)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关于本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