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
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57)。公司董事刘家钰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年1月 12日-2021年 7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刘家钰女士、彭强先生、唐建设先生、刘云强先生和邹斌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因上述五人均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因此其五人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3、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止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