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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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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科技园区振兴路26 号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1 - 2 - 2
    【 发 行 人 声 明 】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1 - 2 -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词组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得集团 指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技术集团 指 通用技术集团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太平洋电缆 指 安徽太平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慧潮共进 指 上海慧潮共进投资有限公司。
    涌金慧泉 指 上海涌金慧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科联创业 指 北京科联创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恒丰医药 指 恒丰医药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机电集团 指 中国机电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世博置业 指 北京世博置业有限公司。
    博大万邦 指 北京博大万邦国际中小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商悦投资 指 上海商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康得菲尔 指 北京康得菲尔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康得集团曾持
    有其80%股权,现与发行人已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家港康得菲尔 指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
    资子公司。
    康得新能源、康得环保 指 北京康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康得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其65.31%
    股权,钟玉持有其16.03%股权。
    康得通用设备、北京康电 指 北京康得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康电技术信
    息有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其91%股权。
    康得新电 指 康得新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其
    75%股权。
    中关融鑫 指 北京中关融鑫互助担保有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其
    27.78%股权。
    宁夏节能 指 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康得集团持有其90%股权。1 - 2 - 4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谨慎考虑如下
    事宜,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实际控制人钟玉、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钟凯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长,钟玉同时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经发行人2009年6月16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101,692.50元。
    3、发行人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逐年增长,2007~2009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6,393.34万元、25,967.70万元及36,439.93万元,2008、
    2009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分别增长58.40%和40.33%。2007、2008及2009年末,
    发行人预涂膜的产能分别为0.67万吨/年、0.85万吨/年及1.63万吨/年。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达产后,发行人预涂膜实际产能预计将达到3.05
    万吨/年,比2009年末扩大87.12%。
    发行人产能的快速提高是基于对预涂膜国内外需求形势及公司竞争优势的
    判断。同时,面对产能的快速提高,发行人正通过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新产品的1 - 2 - 5
    研发及产业化力度、改进生产工艺等途径不断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综
    合竞争能力。如果发行人的判断和努力未能达到预期,可能会导致发行人产能闲
    置,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
    4、近年来,发行人的资产总量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发行人的资产和经营规模
    又将进一步扩展,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增加。预涂膜生产设备高速运转,生产过程
    各个环节必须同时保持高效和精确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如果管理水平不
    能同步提高,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将会受到影响。不仅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会出现下
    降,其名誉和品牌形象也会受到牵连。
    5、原材料占发行人预涂膜产品成本的比例超过80%,发行人目前主要原材
    料BOPP薄膜、EVA热熔胶、BOPET薄膜和LDPE热熔胶均为石油加工行业的下
    游产品,国际原油价格的起伏将通过原材料采购价格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
    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目前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委托原材料生产企业对其产品按照发行
    人的要求进行加工的方式。如上述原材料生产企业提供的原料无法达到发行人的
    质量标准或不能及时供货,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供应风险。
    6、目前发行人所采用的预涂技术较溶剂型即涂技术和水溶性即涂技术有着
    明显的比较优势。但预涂膜新产品的研发日新月异,若发行人对技术、产品和市
    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发行人
    因而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此外,发行人在原材料的采购环节面临着技术失密风险。发行人在原材料采
    购过程中需要向原材料生产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配方以及添加剂,这些自
    有技术和配方都属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构成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虽然发行人与原材料生产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但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仍然存在技
    术失密风险。1 - 2 - 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
    4,040 万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它方式来确定发行
    价格。
    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5 元(按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元
    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 股股票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锁定安排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实际控制人钟玉、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钟凯分别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
    司董事长,钟玉同时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1 - 2 - 7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
    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发行费用概算 【】1 - 2 - 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Kangde Xin Composite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 12,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钟玉
    成立日期 2008年2 月22 日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科技园区振兴路26 号
    邮政编码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