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 股,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康得新”)
首次公开发行4,0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3 号文核准。康得新的股票代
码为00245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网下发行不超过808 万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
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申银万国”)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
参加现场推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
量,参与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2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6 月30 日(T-3 日,周三)12:00 时前已完成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
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
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
效申报,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
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
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
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将违约情
况在《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
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808 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和推介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6 月25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
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
刊登《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查询。3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6日
(6月25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6月28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T-4日
(6月29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6月30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时截止,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2日
(7月1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
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7月2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网址:中小企业路演网,时间:14:00时-17:00
时)
T日
(7月5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时-15:00时;有效到账时间15:00时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时-11:30时、13:00时-15:00时)
T+1日
(7月6日,周二)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7月7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摇号抽签
T+3日
(7月8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网下发行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机构和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6 月28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6 月30 日(T-3
日,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T-5日
(6月28日,周一)
9:00时-11:30时深圳
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
(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4088号)三楼2号厅4
T-4日
(6月29日,周二)
9:00时-11:30时上海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
店(上海福城路33号)
紫金楼三楼盛事堂2
T-3日
(6月30日,周三)
9:00时-11:30时北京
北京丽思卡尔顿大酒店
(北京金融街金城坊东
街1号)2楼天坛厅
三、初步询价的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6 月28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6 月30
日(T-3 日,周三)每日9:30 时-15:00 时,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
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每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
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
最小单位为10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
808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
价格分别是P1、P2 、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 P1,则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
若P1≥P> 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 P3,
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
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0 年6 月30 日(T-3 日,周三)12:00 时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
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5
申报数量超过808 万股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申银万国联系方式
1、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相关问题
联系人:傅佳
联系电话:021-54044627
2、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相关问题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转1103、1102 或54034208(直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