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900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
3、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 864.1 万股,期权简称“盛路 JLC1”,期权代码 03788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65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893 万份股票期权及 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放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 28.9 万股,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数量由 893万份调整为 864.1 万份,占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6%;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俊和副总经理刘文剑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40 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由 940 万股调整为 900 万股,占激
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65 人减少至 154 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期权代码:037884
2、期权简称:盛路 JLC1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4、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
授予的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李益兵 董事 10.00 1.16% 0.01%
韩三平 董事 10.00 1.16%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44.1 97.69% 0.94%
务)人员(147 人)
合计(149 人) 864.1 100.00% 0.9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行权价格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8.04 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8.0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6、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照 50%、30%、2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权的第一个行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期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权的第二个行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期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权的第三个行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期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 亿元或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
一个行权期 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5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
二个行权期 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3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
三个行权期 元。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S、A、B 或 C 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S(杰出)、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改进)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S(杰出)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需改进)
可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以本行权期上一年的绩效考核分数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2020 年 11 月 26 日
3、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
陈嘉 60.00 6.70% 0.07%
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
杨俊 30.00 3.33% 0.03%
总监
刘文剑 副总经理 40.00 4.44% 0.04%
方利平 副总经理 40.00 4.44% 0.04%
李益兵 董事 10.00 1.11% 0.01%
韩三平 董事 5.00 0.56% 0.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715 79.44% 0.79%
(业务)人员(132 人)
合计(138 人) 900 100.00% 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02 元。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之日起后的 12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 12 个月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售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的第三个解除限 易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