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2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收购事项概述
2018年5月29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收购弓静、樟树市亚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瑾呈集团”)7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应在《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将公司已支付的收购保证金退回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收购上海瑾呈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终止收购进展情况
交易对方由于资金安排等原因,未能按照《终止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全额收购保证金退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已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退回收购保证金2,000万元,尚有18,000万元未退回。
交易对方于2018年6月6日出具了《关于退还收购保证金的承诺》,具体
情况如下:
1、交易对方将陆续安排退回收购保证金。交易对方承诺2018年6月20日
前,交易对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至少应再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退还 10,000.00
万元的收购保证金,并向公司支付延期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截至承诺签署日应退还未退还金额18,000.00万元为基数,占用费标准为8%/年、按日计提)
2、交易对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至晚应于2018年6月30日向公司指定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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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账户退还剩余收购保证金 8,000.00 万元,并向公司支付延期支付的资金占用
费。(资金占用费须以截至2018年6月20日应退还未退还金额为基数,占用费
标准为10%/年、按日计提)
3、若2018年6月30日前,交易对方仍未能足额退还收购保证金及资金占
用费,则交易对方应按照应退还未退还金额的0.5‰/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且公
司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支付令、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措施收回收购保证金及资金占用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收购保证金的退回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报备文件:
1、《关于退还收购保证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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