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02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至2018年5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493,136,0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42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1,240,5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245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1,895,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97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量193,842,8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0279%。
3、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增进和杨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57,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57,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包含4个子议案)
7.1选举邱醒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7.2选举李志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7.3选举刘新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7.4选举陈岚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包含3个子议案)
8.1选举王明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8.2选举刘瑞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8.3选举卢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包含2个子议案)
9.1选举王燕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9.2选举马莉岩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0.9994%。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6人,同意股份数149,457,5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57,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48,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999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457,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4%;反对44,3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