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的议案》;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为:2021-049)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全劲松、康健回避表决;
因经营贸易支付方式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部分金融机构授信方式须由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0.2%/年的担保费率向南昌兆投支付担保费。上述担保事项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于 2021年 10 月 2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15:00 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
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二、三、四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