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信证券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兆驰股份股票。截至2015年10月16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发布提示如下:
一、存续期内情况
1、2015年8月28日至9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
入公司股票11,547,980股,成交金额合计100,958,508.14元,交易均价为8.74元/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2%。2016年11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
增股份数20,934.6909万股,新股完成登记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2、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分二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解锁。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予以解锁50%,目前尚未售出股份。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
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存续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期限满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解锁,但对于第二期按照50%的比例解锁的股票,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协商同意提前解锁的,则按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提前解锁。当中信证券兆驰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