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2-02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截至2012
年3月26日收盘,持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1,以下简称“三一重
工”)流通A股8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105%,初始投资成本为40.46万元,该股票
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一、交易概述
2012年1月3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2012
年度,择机处置兴华公司持有的三一重工股票。
2012年3月27日开盘至2012年3月30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100万股,出售均价为12.288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
工股份总额的0.013%。
2012年4月18日开盘至2012年4月26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28万股,出售均价为14.483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
工股份总额的0.004%。
2012年5月3日开盘至2012年5月29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176万股,出售均价为14.958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
工股份总额的0.023%。
减持后,兴华公司尚持有三一重工股份496万股,占三一重工股份总额的0.065%,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二、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兴华公司自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5月29日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票304万股(占三一重工总股本的0.04%),扣除成本和相关交
易税费后获得的投资收益为4,238.55万元,预计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净利润为3,178.91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5.03%。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集中资源发展
公司主业,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股东大会
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12年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
状况,决定对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本次出售三一重工股票所获
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