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6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6号)。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集团”)
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50万股。如南方工业集团成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于2014年4
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南方工业
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南方工业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可以免
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
件。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