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5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18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资监管机构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草案“特别提示”第二项、第三项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司”或“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31,960,54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6514人,约占2017年底公司总人数的24.74%,约占2018年中公司总人数的21.84%。
现修订为: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本公司”或“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126,534,88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6,342人,约占2017年底公司总人数的24.09%,约占2018年中公司总人数的21.27%。
二、原草案“特别提示”第六项部分文字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股权激励成本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现修订为: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三、原草案“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第九条部分文字
第九条 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6,514人,约占2017年底公司总人数的24.74%,约占2018年中公司总人数的21.84%。
(一)本公司经筛选的高层管理人员,共6人;
(二)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中层管理人员,共141人;
(三)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基层管理人员,共432人;
(四)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特点和发展的需要等情况确定,共5,935人。
现修订为:
第九条 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6,342人,约占2017年底公司总人数的24.09%,约占2018年中公司总人数的21.27%。
(一)本公司经筛选的高层管理人员,共6人;
(二)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中层管理人员,共134人;
(三)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基层管理人员,共434人;
(四)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筛选的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特点和发展的需要等情况确定,共5,768人。
四、原草案“第四章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次授予总量
截至本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且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0%。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31,960,5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3%。本次授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现修订为:
第十四条 本次授予总量
截至本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且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0%。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26,534,8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7%。本次授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原草案“第五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197,000 0.15% 0.0021%
2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123,000 0.09% 0.0013%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110,000 0.08% 0.0012%
4 傅柏军 高级副总经理 105,000 0.08% 0.0011%
5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100,000 0.08% 0.0011%
6 金 艳 高级副总经理 110,000 0.08% 0.0012%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激励对象 股数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 124,167 745,000 0.56% 0.01%
中层管理人员,共141人 63,604 8,968,198 6.80% 0.10%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432人 33,317 14,392,731 10.91% 0.16%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5935人 18,173 107,854,619 81.73% 1.17%
小计,共6508人 20,162 131,215,548 99.44% 1.42%
授予合计,共6514人 20,258 131,960,548 100.00% 1.43%
注1:以上任一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本次授予及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累计获得的权益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2:以上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参与本计划的情形,也未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现修订为:
第十五条本次授予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方案中,限制性股票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197,000 0.16% 0.0021%
2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123,000 0.10% 0.0013%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110,000 0.09% 0.0012%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4 傅柏军 高级副总经理 105,000 0.08% 0.0011%
5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100,000 0.08% 0.0011%
6 金 艳 高级副总经理 110,000 0.09% 0.0012%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激励对象 股数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 124,167 745,000 0.59%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