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3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期相关公告情况
201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发布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
承包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公告。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庆项目或项目)原则上采取 BT 模式(BT 是英文 Build
和 Transfer 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
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建设期为 2-3 年,项目建设完成
后业主 2 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新设项目公司将在《框架协议》下与重庆市、
区县两级项目业主分别签署合同,根据公司初步测算,预计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约
为人民币 50 亿元左右。详细内容请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事项公告》(2010-020 号)。公司股票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双方协议签署日停
牌,并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开市后复牌。
2010年11月26日公司再次发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出资承建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其中2亿
元用于设立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重庆海康威
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其余15.5亿元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不足部分通过
银行贷款解决。详细内容请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
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告》(2010-023
号)。
二、建设合同签署情况
截止2011年10月9日,经重庆市各级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41个
区县分局作为项目业主,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共计
签署了全部42个建设合同。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为人民币77.03亿元,其中按
照进度付款的建设合同为8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6.61亿元;BT投资建设合同为
34项,涉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42亿元。合同总价金额为暂定数,具体以未来
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6个月内完成。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产生提振作用;
2、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展示操作大型安防项目的能力与实力,帮助公司
拓展西南乃至全国“平安城市”项目市场,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项目建设将帮助公司进一步积累物联网、平安城市开发建设经验,完成
公司业务的升级转型,提升公司的综合业务实力;
四、风险提示
1、实施上述建设合同,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且采取 BT 模式,资金回
收期较长,存在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2、上述合同将同步实施,与国内以往同类业务相比,规模大、技术新、管
理难度高,因此存在公司整体资源能否有效协同,按期完成全部项目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