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2-09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尹伟令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和资本市场稳定。尹伟令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尹伟令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
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数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股) (元/股) (%)
(股) (%) (股) (%)
2022 年 9
尹伟令 集中竞价 74,000 7.06 0.0026 0 0 74,000 0.0026
月 16 日
6、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7、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尹伟令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