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7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
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12.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
月16日、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6日、
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4日分别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19-010、2019-024、2019-041、2019-046、2019-064)。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2,312,3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03%,最高成交价为8.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75,66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912,1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