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9-00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2月7日及2017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2月28日届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单一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054,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2%,成交金额合计约39,048,626.373元,成交均价为12.783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3,847,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成交金额合计约689,730,052.891元,成交均价为12.809元/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末的总股本1,775,209,25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已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6,828,243.6元(含税)。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2月28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48个月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每次减持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最后一个考核年度不达标未能解锁的股票,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后,与解锁股票统一操作。处置未满足解锁条件股票扣除其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如产生收益,收益归员工持股计划其他人按比例共享。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