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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16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PMMA高性能光学级液晶材料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环评审批进展缓慢,未及时取得环评批文,致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一再推迟。

     同时,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中介机构多方反复沟通,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原有一期4万吨PMMA项目已基本实现达产,已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的需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后,为了不影响二期项目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决定自筹资金投资相关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正在快速推进。

     本次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