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94,609,504.1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460,950.41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06,195,720.07元,2023年已实施2022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197,897.6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06,146,376.2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4年3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的总股本184,24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分配利润110,546,995.2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1,827,990.02元的30.55%,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4年3月20日总股本184,244,9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73,697,996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57,942,988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