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5,633,147.4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63,314.75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67,378,547.78元,2025年已实施2024年度的分配方案和2025年前三季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6,758,815.55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86,689,564.9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 年 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 股,扣除公司库存股699,980股,即以256,886,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
实 际 分 配 利 润 154,132,117.80 元 , 占 公 司 2025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416,283,339.38元的37.03%,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2.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 年 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 股,扣除公司库存股699,980股,即以256,886,86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51,377,37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08,964,216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
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 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1,198,176.70 89,692,756.65 110,546,99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6,283,339.38 184,528,445.53 361,827,990.0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74,881,001.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63,755,623.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31,437,928.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20,879,924.97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431,437,928.5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
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