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梅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守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舒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
关注。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披露信息进行了脱密处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备查文件。
文件存放地: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航天彩虹 指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气动院、控股股东 指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彩虹公司 指 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神飞公司 指 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
南洋公司 指 浙江南洋科技有限公司
东旭成 指 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南洋 指 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洋经中 指 浙江南洋经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信洋 指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航天彩虹 股票代码 00238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南洋科技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航天彩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erospace CH UAV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梅晓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志喜 朱 慧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 17 号
788 号、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 17 号
电话 0576-88865092 010-88536133
传真 010-68741197
电子信箱 yzbk@163.com caihonguav@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18,983,863.97 1,136,839,402.97 -1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011,535.87 114,032,517.64 -4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3,677,119.33 104,338,433.04 -48.5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0,203,299.62 -444,208,580.63 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1.44% -0.6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0,099,532,245.30 10,638,537,403.89 -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37,464,216.69 8,022,094,742.51 0.1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