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七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许雷宇 徐琦 张东娇
闻明 李薛良 罗然
罗红葆 麦昊天 卜功桃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6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104,166,600股,将于2017年7
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4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
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年7月10日(即新增股份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亚制程股票192,158,077股,占总股本的48.09%,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股票合计227,734,97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33,824,717股,占总股本的46.42%,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股票合计277,734,941.0股,占总股本的55.13%。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录
目录......4
释义......6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7
一、公司基本情况......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5
一、本次发行前后10名股东变动情况......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8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8
二、财务状况分析......20
三、盈利能力分析......21
四、现金流量分析......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4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5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25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26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26
二、上市推荐意见......26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27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8
第九节 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32
二、查阅地点......32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新亚制程、公司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指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行 104,166,6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会计师、审计机构、发行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报告期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最近三年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新力达集团 指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伟宸 指 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博启投资 指 西藏博启彰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雷宇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4.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9,96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03年1月10日
6.办公地址邮编:518031
7.网址:http://www.sunyes.cn
8.营业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五金零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
9.股票简称:新亚制程
10.股票代码:002388
11.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2.董事会秘书:彭聪
13.联系电话:0755-23818518
14.传真:0755-23818685
15.电子邮箱:pengcong@sunyes.cn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
年11月11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并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填补措施,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进行修订。2016年 3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16年
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3日召开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由于本次发
行对象认购数量同比例调整,公司与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沈培今和博启投资签署了补充协议。
4、由于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同比例调整,公司再次与发行对象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沈培今和博启投资签署了补充协议。
5、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
年11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年11月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
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号)核准批文,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0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
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7年6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公司非公开
发行104,166,6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6日出具的立信验字
[2017]第ZI106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新亚制程本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16.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