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钟舒乔先生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钟舒乔先生关于申请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钟舒乔先生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的考虑,申请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钟舒乔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将更专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钟舒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钟舒乔先生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主导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海外并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在公司规范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钟舒乔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舒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钟舒乔先生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二、关于聘任黄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婕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全面负责各个事业部的法律以及合规事务,具备国际化背景,专业能力突出,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婕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73
电子邮箱:huangjie@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 号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黄婕女士个人简历
黄婕女士,197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拥有中国和美国两地律师执业资格。曾任职于澳大利亚电信(中国)有限公司(Telstra)、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美国凯威莱德律师事务所(Cadwalader)和中国银行等机构。黄婕女士于 2017 年 4 月起担任新加坡柏盛国际(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的集团法务总监,负责柏盛国际的全球法律和合规事务。在本公司对柏盛国际完成收购、后续进行业务和团队整合的过程中,黄婕女士于 2019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法务官,全面负责各个事业部的法律以及合规事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法务官,兼任 Biosensors Japan Co.,Ltd.董事。黄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