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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9 深市 宏创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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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 68,143,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6%)的股东于荣强
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于荣强先生的通知,于荣强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于荣强先生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于荣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43,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所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拟减持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减持时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进行。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5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于荣强先生在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于荣强先生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不存
在离职后半年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况。

  于荣强先生在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于荣强先生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配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荣强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于荣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前,于荣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43,3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于荣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351,3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于荣强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督促于荣强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于荣强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