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64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何斌先生及张晶晶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上述人员申请辞去各自的监事职务,其中,何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张晶晶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职务。上述人员的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本次
辞职后,张晶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斌先生仍将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鉴于何斌先生、张晶晶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人员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2,900 股,张晶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36,500 股,仍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何斌先生和张晶晶女士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股东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沈升尧先生、钱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监事辞职报告;
3、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升尧先生,197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新乐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管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沈升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升尧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沈升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静女士,197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中共党员。曾任湖北通发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钱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101,000 股股份,为 5%以上股东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钱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静女士承诺在当选股东代表监事前辞去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