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4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彭雅超先生主持;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人,共计代表股份
467,769,7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484%。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62,037,205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39.509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
份105,732,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38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赵力国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7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362,037,105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72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为362,037,105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72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765,7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反
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