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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6 深市 新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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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3-1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1,200 万股,本次发行3,800 万股流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15,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集团”)、股东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资集团”)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威海联众利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利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中新增持有的200 万股股份,自持有之日(2007 年8
    月3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新增股
    份。
    公司其他法人股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高新
    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山东鲁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门洪强、丛强滋、宋军利和监事谷亮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监事邱林、李斌、李志雄,高级管理人员
    宋森、董述恂、孙玮、许志强、姜天信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的发行人股份。
    阮希昆、高明、于海波等46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此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后第十三个月起三年内,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国有股东北洋集团、山东省高新投、中国华融、威海国资集团、鲁信投
    资分别作出承诺: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
    施办法》和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持
    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9]96 号)要求,承担并履行相应部分国有
    股转持义务。其中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部分国有股将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根据公司2008 年2 月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08 年3 月8 日召开的200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的所有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发行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资者特别关
    注如下风险:
    (1)控股股东控制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000 万股,其中北洋集团持有2,056.47 万股股份,持
    股比例为34.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4 年、2007 年公司进行了两次增资,
    注册资本增加至11,2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洋集团仍持有公司
    2,056.47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18.3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3,800 万股后,北洋集团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3.71%。
    北洋集团对公司绝对持股比例较低,且公司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存在进一步稀
    释的可能。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2007 年7 月公司增资扩股时,新股东联
    众利丰将其增持的公司2,000 万股股份的股东表决权、董事及监事提名权等股东
    权利委托北洋集团行使,委托期限5 年;同时,联众利丰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上述安排虽有利于保持发行人治理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结构和管理团队的稳定,但公司仍面临控股股东控制力下降的风险。
    (2)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位于新威路11 号10 层和11 层、庙耩路附3
    号、火炬路169 号、火炬路169-1 号的办公及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3,813.31
    平方米,以及与上述房产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位于初村新区初羊线以南、初
    村河北、双岛湾西及环翠区张村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08,482.19 平方
    米,已用于公司的贷款抵押。该部分抵押的资产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账面净值为13,990.15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6.45%。
    如果公司资金安排或使用不当,使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公司未能在合同
    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银行将有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从而
    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公司存在资产抵押的风险。
    (3)投资收益与非经常性损益风险
    公司持有山东华菱30%的股权,持有华菱光电35%的股权,是公司投资净
    收益的主要来源。2007-2009 年,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合计为公司实现投资净收
    益分别为1,162.26 万元、1,202.18 万元和1,274.54 万元,占公司同期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24.44%、19.84%和14.80%。如果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出现盈利水平下
    降的情况,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投资收益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部门给予的各类科技补助构成。
    2007-2009 年,非经常性净损益分别为90.11 万元、1,023.37 万元和1,209.56 万元,
    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90%、16.89%和14.05%。鉴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取得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变动的风险。
    (4)产能扩张带来的市场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0 万台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的产能将由2009 年年产30 万
    台大幅度增长到年产70 万台。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
    力,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2007-2009 年,公司销售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
    品分别为17.3 万台、23.6 万台和26.8 万台,年均增长39.25%。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且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适当顺延
    了项目实施时间,但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市场销售的持续高速增长,新
    增产能能否及时消化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3,8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33%
    每股发行价格 22.58元/股
    46.08倍(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34.21倍(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
    7.07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1)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85,80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591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预计为6,213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5,291.56元
    审计费用 97万元
    律师费用 100万元
    登记托管及上市初费 12万元
    信息披露及推介等费用 712.44万元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New Beiya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