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Fast Flow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有效提升公司系统集成设计与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竞争优势,做强做大给排水业务,同时加快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VASEN
(SINGAPORE )PTE. LTD.以自有资金1,700万新加坡币收购Fast Flow Limited 100%的股权。
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收购Fast Flow Limited 10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