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股票代码:002371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evenstar Electronics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电子”、“公司”、“本公
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
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
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集团”)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
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七星集团转由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七星
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承诺:
自七星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有的七星集团的股票。
公司股东硅元科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公司股东、董事王荫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七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65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31.2 万股,网上定价发
行为1,324.8 万股,发行价格为33.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84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七星电子”,股票代码“002371”;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24.8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3 月16 日起上
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
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3 月16 日3
3、股票简称:七星电子
4、股票代码:00237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5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56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七星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
股股东七星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七星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承诺:
自七星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有的七星集团的股票。
公司股东硅元科电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公司股东、董事王荫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1,324.8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4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464,000 59.18% 2013 年3 月16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656,000 2.55% 2013 年3 月16 日
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020,000 12.34% 2011 年3 月16 日
王荫桐 300,000 0.45% 2011 年3 月16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份
小 计 48,440,000 74.52%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312,000 5.10% 2010 年6 月16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248,000 20.38% 2010 年3 月16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股份
小 计 16,560,000 25.48%
合 计 65,000,000 100.00%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七
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223 号)批复,在本公司境
内发行A 股并上市后,将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七星集团持有的七星电子的股份按照实际发行
股份数量的1,656 万股的10%,即165.60 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述
国有股东持有股份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Beijing Sevenstar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发行后): 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文良
成立日期: 2001 年9 月28 日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
邮政编码: 100016
联系电话: 010-64369908、010-64361831-8392
传真: 010-8456638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evenstar.com.cn
电子信箱: zbzq@sevenstar.com.cn
董事会秘书: 徐加力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
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基础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主要
产品为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混合集成电路和电子元件。
所属行业: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票
数量(万股)
持有硅元科电
出资(万元)
杨文良 董事长
2007 年9 月26 日至
2010 年9 月26 日 0 0
张建辉 副董事长
2007 年9 月26 日至
2010 年9 月26 日 0 37.50
王彦伶 董事、总经理
2007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