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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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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下述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
[2009]223 号)批复,在本公司境内发行A 股并上市后,将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七
星集团持有的七星电子250 万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若
七星电子实际发行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2,500 万股,则七星集团应划转
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数量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计算。
二、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三、滚存利润共享:根据本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9 年
度公司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或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若公司
股票在2010 年内发行成功,则公司截至发行前经审计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新老
股东共享,否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决议。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经
审计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9,990.35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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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一)在关键技术领域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带来的风险
相比发达国家,目前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设备的技术水平与其有较大差距。为
提高国内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技术水平,自2004 年以来,工业与信息化部组织了
部分国内企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本公司承担的重点项目8 英寸扩散炉已经开发
成功并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目前正进行12 英寸65 纳米清洗机、扩散炉和质量
流量计等集成电路设备的研发。虽然国内集成电路制造设备研制水平正在大幅进
步,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相比仍有差距,技术水平的差距可能给公司的
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的风险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七星集团租赁
房产约31,060.40 平方米。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本公司租用七星集团的房
屋面积占公司使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9.10%、48.81%和50.76%。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发生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38.93 万元、
1,320.69 万元和1,413.60 万元。本公司已经在北京市顺义区购置26,666.7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并正在建设厂房,租赁七星集团房屋面积的比例将会下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1,65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8%
发行价格: 待询价后确定
发行市盈率(按发行后总股
本全面摊薄计算):
【★】倍
发行前每股权益(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口径计算):
5.99 元(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后的数据)
发行后每股净权益: 【★】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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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净率(按发行后总股
本全面摊薄计算):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锁定安排:
控股股东七星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
股股东七星集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
承继七星集团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股东硅元科电、王荫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公司董事王荫桐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约为23,81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Beijing Sevenstar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4,84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文良
成立日期: 2001 年9 月28 日
公司住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
邮政编码: 100016
联系电话: 010-64369908、010-64361831-839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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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10-8456638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evenstar.com.cn
电子信箱: zbzq@sevenstar.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
司”)是2001 年9 月25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政体改股
函[2001]54 号】文批准,由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
星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乐集
团”)、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以及自然人王荫桐、周凤英共同发起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改制设立发行人时,发起人七星集团以其拥有的电子产业机器设备全部生产
经营性资产、传声器生产经营性资产、混合电路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七星集团持
有的晨晶电子85%的出资权益、友晟电子76.77%的出资权益、友浩电子79.97%
的出资权益和七九七音响60%的出资权益,等值于人民币5,349.44 万元形成对
公司的出资(上述投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858.77 万元,扣除中国华融
投入发行人的净资产等值于人民币509.33 万元的余额);发起人吉乐集团以其拥
有的用于生产偏转线圈的部分经营性资产等值人民币3,731.13 万元形成对本公
司的出资;发起人中国华融以七星集团上述回购股权的净资产509.33 万元作为
出资;发起人硅元科电、王荫桐、周凤英均为现金出资,分别为520 万元、40
万元和40 万元。各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00 年12 月31 日。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本、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844 万股,本次发行1,656 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48%。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七星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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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股东硅元科电、王荫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转让;公司董事王荫桐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10 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七星集团(SLS)* 4,012 82.82
硅元科电 802 16.56
王荫桐 30 0.62
合计 4,844 100.00
*注:SLS 是国有法人股股东(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
发行人股东全部为境内股东,无外资股东。
四、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
(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混合集成电路和电子元件。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利用发行人销售渠道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以外购元器件、外购机电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
属、化工产品、电子浆料等为主。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