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
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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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31 人,代表股份数
96,928,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6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数
93,738,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7 人,代表股份数
3,190,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8%。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代行)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6,463,4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198%;反对 465,4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8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2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119%;反对 465,4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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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赵玉婷律师、张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