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4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7)。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2 年 5月 9 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高于 12 元/股调整为不高于 11.70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33,100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8.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4 元/股,成交
总金额 40,046,97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期 2018 年、2019 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后共计回购股份 13,090,631 股,
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64%,成交总额 87,634,639.22 元(不
含交易费用)。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350,000 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扣除上述非交易过户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11,740,6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47%。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3)。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5,139,000 股用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行权
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6,601,631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上期 2018 年、2019 年股份回购与本次回购股份累
计已达到 18,423,7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31%,合并成交总额 127,681,611.22 元(不含交易费用)。扣除非交易过户股份 1,350,000股及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5,139,000 股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1,934,7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607,49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901,87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