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6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11 月 23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及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 7,588,600 份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届
满,现将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和锁定期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 份7,988,6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7.6元/股,其中7,588,600股用于 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4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88,600股已于2020年12 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议案》,同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00,000份由符合条件的35名认购对象全部认购。本次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为7.6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自预留份额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的公告》。
根据《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2020年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截至2021年12月3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锁定期已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7,58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二、 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7,588,600份额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存续期届满前未出售完毕的,可
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届时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
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
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