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4-2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合同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发布了
《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安科技”)
签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参照目前环氧乙烷市场
价格估算,预计本次合同总金额约为2.33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6%,未超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由于凌安科技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200万元,规模较小,
且于2014年3月24日才取得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可能
存在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为进一步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目前凌安科技处于设备调试、试产阶段,凌安科技设备运行情况将直接
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凌安科技可能因设备运行不正常,存在无法完全履行合同的
风险。
2、凌安科技生产经营及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将影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供货
数量。凌安科技可能存在因经营不正常,降低合同约定的需求量;若公司环氧乙
烷生产不正常,亦可能影响供货数量。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均会影响公司本次合
同的供货数量及合同总金额估算的准确性。
3、凌安科技的资金回收及管理情况将影响其是否能及时支付公司货款,进
而可能造成公司资金的损失。为控制相关风险,尽可能减少公司货款损失,公司
与凌安科技在合同中约定,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方式为现金,若凌安科
技逾期未支付货款,公司有权拒绝供货。
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