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QIANJIANG YONGAN PHARMACEUTICAL CO.,LTD.
(注册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竹泽路1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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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发行人、永安药业、本公
司、股份公司或公司
指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有限 指 潜江永安药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改制前的公司
黄冈永安 指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上市修订草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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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2,350 万股流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9,350 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勇、法人股东黄冈永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勇、罗成龙、张敬兵、马学芳、陈春松、何顶
新、吴国森、宋颂、李聃、李剑、董世豪、吕新武12 名股东还均承诺:除上述
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96,239,784.59
元。经公司于2009 年12 月18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报告期内,公司牛磺酸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9%。
随着牛磺酸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日趋扩大,产品结构的专一有利于公司近年
来通过汇聚优势资源不断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扩大与同行业生产
厂商之间的技术和成本差距,并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产品规模优势,不断拓展市
场,提高自身牛磺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但是,产品结构的单一使公司的经营业
绩过度依赖于牛磺酸产品,一旦牛磺酸产品的价格因市场和/或原材料供应等影
响产生重大波动,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美国次贷危机于2008 年9 月以来转化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尽管世界各
国政府均已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以防止金融危机的
进一步蔓延,但金融危机仍对全球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样,我国连续多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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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稳快速增长的经济也面临严峻挑战。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牛磺
酸行业亦受到一定影响,我国生产的牛磺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而欧美等国的经
济下滑直接影响我国的外贸出口,导致牛磺酸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公
司2009 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08 年度分别下降30.66%和36.59%。
五、本公司用以生产牛磺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下游产品环氧乙烷,其
年均消耗占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1.41%、44.79%和42.92%。
公司报告期内环氧乙烷的平均成本价格分别为12,695元/吨、14,502元/吨和
8,623元/吨。环氧乙烷的平均成本价格在报告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主要原
因是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另外,环氧乙烷属易燃易爆品,不易大规模
储存和囤积。因此,如果环氧乙烷价格发生重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
利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公司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向中石化下属分公司购买的
环氧乙烷分别占当期环氧乙烷采购总量的98.06%、97.79%和91.42%,占同期原
材料采购金额的50.39%、42.09%和40.84%。因此,本公司目前在环氧乙烷的原
材料采购方面对中石化下属分公司存在一定的依赖。若中石化下属分公司不能按
照合同约定及时按质、按量向本公司供应环氧乙烷,届时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项目达产后
公司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将完全实现自给,届时公司将有效避免和减少环氧乙烷
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完全摆脱对环氧乙烷原材料供应商的依赖。
六、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优惠办法(试行)》
(湖北省政府令1994 年60 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确认,作为被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2007 年度享受减按10%的税率
上缴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若公司在2007 年度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07 年度公司净利润将下降25,015,598.72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6.28%,占报
告期内净利润总额的10.57%。虽然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已明确表示本公司享受的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经认可有效的优惠政策,但湖北省有关文件和国
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存在差异。对此,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已就公
司可能由于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税款补缴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如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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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发生由于湖北省或潜江市有关文件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不成
立,要求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国家规定的所得税率补交以前年度所得税
差额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愿按持股比例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
用。”
公司现已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
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084200030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
证时间为2008 年12 月30 日,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08 年度至2010 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公司向境外销售牛磺酸享受国家关于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免、抵、退”优惠
政策, 2007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6 月30 日公司牛磺酸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
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
税[2007]90 号),公司主要产品牛磺酸的出口退税率从2007 年7 月1 日起由13%
调低至5%。此优惠政策的变动使本公司2007 年7-12 月合计多缴增值税
13,185,813.25 元。若公司自报告期初开始执行5%的出口退税率,2007 年度公
司净利润将下降7,378,851.68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0.70%,占报告期内净利润
总额的3.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
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 号),公司主要产品牛磺酸的出口退税率从2008
年12 月1 日起由5%提高至9%,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效降低了公司的成本。本公
司将继续加强管理,并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产品议价能力等
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力争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七、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内销为辅,且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
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65%、82.36%和84.07%,
且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以美元结算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79.36 万美元,
因此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针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上升的情况,公司一直及时结汇,尽量规避因汇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1-2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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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在部分销售合同中与以美元结算的主
要客户约定销售价格与美元汇率变动挂钩的相关条款,并采取增加其他结算货币
等有效措施,以有效降低和化解汇率风险;另外,公司还计划利用外汇市场的远
期结汇等金融工具进行有效对冲,以锁定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八、2007 年8 月21 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下发鄂国税处字
(2007)第02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鄂国税罚告字(2007)第002 号《税务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定公司2005 年度非应税项目领用原材料1,28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