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3-2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金吉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亚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虞亚凤女士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金吉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两人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监事会认真审核后,同意提名周利婉女士、徐南钧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