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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中恒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等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和二级市场购买。2019年10月16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844,979股首次回购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过户价格为5.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5)。

    2019年9月2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司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成交均价约为12.1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3)。

    依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50%。

    2020年3月26日,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禁售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每次锁定期届满后增加6个月的禁售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增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禁售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至2021年4月18日届满,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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