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0-4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0 年6 月 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向朱国锭、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322,58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4.80 元,共
计募集资金 999,999,984.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12,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987,499,98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人民币 987,499,984.00 元( 考虑税金后
988,207,531.17 元) 另减除其他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4,528.3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783,002.8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3309003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85,622,597.55 元(已包含募集资金置
换金额 54,653,9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7,968,209.82 元。
2020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644,389.72 元,2020 年上半年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865,506.54 元,2020年上半年募集
资 金 暂 时 补充 流 动资 金 支出 245,000,000.00 元 ;累 计 已使 用 募集 资 金
611,266,987.27 元(不包括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6,833,716.36 元。
截止 2020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176,349,731.9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和公司全资
子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9 月 29 日,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共设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能源互联网云
1 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637430 3,186,438.91
平台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610,902.63 能源互联网云
2 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676143 平台建设项目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 1,103,946.91 能源互联网云
3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02010120100047593 平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1,448,443.51 能源互联网云
4 司杭州钱塘支行 571907306010202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96,349,731.96 --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项目进展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分笔分期以银行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在专项账户存储的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方式续存。
截至2020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金额 期限 利率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 2019-7-04 至约定日
1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0,000,000.00 2.1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9-3-20 至 2020-3-20
2 司杭州钱塘支行 40,000,000.00 1.82%
合计 80,000,000.00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2 月 1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4,653,900.00元,其中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40,459,400.00 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14,194,500.00 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759,222.2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2020年6月30日,公 司本次实 际使用 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245,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30,000 万元,用于其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2019 年 10 月 29 日,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
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